【反修例】台灣唸大學港男生被控暴動提堂 保釋期間不得離港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9/02 14:13

最後更新: 2019/09/02 17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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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8月29日大批示威者於深水埗警署外聚集,當中2男1女被控暴動罪,案件原定上周六(31日)提堂,惟3人仍留醫未能上庭,其中1名26歲正就讀台灣某大學的男學生今(2日)出院提堂,暫毋須答辯,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,被告准以保釋候訊,期間不得離港及進入深水埗警署外100米範圍。

涉案3名被告為李倩瑩(20歲,報稱學生)、戴家榮(41歲,報稱於車房任職)、黎擎智(26歲,報稱學生)。3人同被控於2019年8月29日,在深水埗警署對面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。當中只有第3名被告今出院上庭。

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,並向法庭呈上指控及有關相片,顯示被告案發當天身穿保護甲,戴口罩、頭盔、護腳、手袖等,隨身腰包攜有手套及生理鹽水,警方仍需檢驗手套有否接觸磚頭的痕跡、翻查閉路電視片段,以及調查在場的10數名警員當中,有否目擊案發經過。控方不反對保釋,提出期間被告不得離港,以及禁足深水埗警署外100米範圍等條件。

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1月11日,期間准被告以5,000元保釋,不得離港,並須遵守宵禁令,期間不准進入深水埗警署外100米範圍。